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环保信息公开
2016-10-14 阅读[23501]
1.企业名称: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00675216889G
4.法定代表人:林伟华
5.详细地址:汕尾市区工业大道信利工业城一区第15 栋
6.邮政编码:516600
7.联系方式:0660-3375119
8.联系人:雍先生
9.所属行业:光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10.经营范围:研究与开发、生产和销售触摸屏、触控器件及集成触控模组、微型摄像模组、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光学器件、系统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等产品及其关键部件和材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
11.主要产品: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微型摄像模组
12.主要产品产能:2015年产能情况,集成触摸模组6000万件,触摸屏9000万件,微型摄像模组12000万个。
13. 环境保护情况: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生产环保制度。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已向本公司颁发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 年11 月22 日。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废水集中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迅速提高,自身污水处理能力难以满足生产需求,因此,本公司同时委托关联方信利半导体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水。本公司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到楼顶废气处理塔集中处理,废气经过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主要为机油、光刻胶、醋酸丁酯、含氟污泥、废活性炭等,经汕尾市环保局批准,危险废弃物转移至专业危险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14.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中允许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排放限值如下: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COD 90mg/L,氨氮 10 mg/L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COD 139吨/年,氨氮 15吨/年
(2)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排放情况如下:
污染物排放浓度:未超过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2016年第三季度排放COD3.18吨,氨氮0.22吨。